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贯彻实施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2003年~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精神(以下简称《规划》),确保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经学校研究,竞技体校全面依托北京体育大学武装部,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竞技体校学生军训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学生军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生军训工作,是学校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选拔大批高素质预备兵员的重要措施,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进一步明确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指导思想: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1〕48号)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预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目的:通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使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树立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合格的预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军事教师队伍
为确保我校学生军训工作顺利进行,逐步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我校依托北京体育大学军事教师与军队派遣军官相结合。
四 、军事课程开展
我校学生的军事课是高中在校学生的必修课,列入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普通中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实施教学。
学生军训要在考核形式、验收标准、成绩确定等方面建立规范化的制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评估,以增强军事课的严肃性。
五、关于经费与训练保障
学生军训工作经费是学校实施军事课教学的重要保障。按照《规划》中关于“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学生军训经费由国家财政纳入学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的规定,每年我校根据学生军训的实际需要,作好预算安排,确保军事课的正常开展。
我校学生军训原则上在校内安排。
六、组织落实
我校学生军训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我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由主管副校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