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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办法

 

 

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组成员的政策咨询和质量评估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基本功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社会适应能力强的优秀运动员,为把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校建设成为“亦读亦训、科学训练”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做贡献。根据我校学生运动员培养的战略规划,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起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工作内容分为教学质量督查、教学常规督查和考试督查三部分。

第二条  教学质量督查

(一)督查任务

对文化课教师的教学课质量进行全面督查与评价,并参加观摩与评价文化课教师的教学公开课。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文化课教师的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包括:

1、教学文件(教学进度、教材、教案与点名册)

2、教师的教学态度和精神面貌(包括衣着)。

3、课堂教学常规贯彻情况。

4、教师授课质量(按照评价表内容督查)

5、学生上课情况(学习态度、参与教学、学习效果)

6、考试前集中检查教师教案,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案评价表》;考试后每位督导抽查10份试卷,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试卷检查评价表》。

(三)督查形式

每周深入教学课堂观摩教学与训练。及时与教师和学生交流,适时向师生反馈学生评教的结果,听取学生的意见,聆听教师的心声,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

(四)工作要求

1、督导组成员独立看课,提前1周把看课计划表交至教学科。每位督导员一学年须对所有看课老师进行评教。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督导评价表》和《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督导记录表》,保证每位教师一学年分别被三位督导员进行评教。

2、文化课老师的公开课所有督导员参加听课并进行评教。保证每位教师一学年讲一次公开课。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督导评价表》。

3、参与学校的教学会议,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研究,为决策层提出适合学校发展的改进措施。

4、期中、期末考试前把前、后半学期的看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交至教学科。

5、年终对督导工作做出书面总结,提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三条  教学常规检查

(一)督查任务

每学期开学检查课程的开设、课表的安排、教学设施及教学环境等情况,参加学期初、节日前后、课程衔接时间的教学秩序检查,不定期地在教室外巡查。

(二)督查内容

主要是提高教师的教学纪律观念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师及课堂是否有下列情况:

1、教师未在教学科备案,未经教学科同意,由其他老师或研究生代课。

2、课堂教学秩序混乱,教师不予管理。

3、教师在上课时接、打手机。

4、教师未经教学科同意,擅自变动上课的时间和地点。

5、教师上班迟到或早退。

6、教师在未提前告知教学科或教研室主任的情况下缺课。

7、教学中对学生实行体罚。

8、教师饮酒后上课。

9、教师擅自批假或将学生放出课堂不报告,造成学生缺课过多,影响学习。

10、教师上课时擅自离开学生,导致学生发生意外。

11、教师坐姿上课或上课无板书。

12、教师对违反课堂规范的学生不管理

13、教学秩序混乱

(三)督查形式

不定期地在教室外巡查,发现违纪现象,下课时与教师交流、沟通,确认教学事故事实,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日常督导评分表》。

(四)工作要求

1、每位督导员每周至少进行1次课堂巡查,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日常巡查情况登记表》,于周五前上交教学科。

2、督导组成员不定期地独立巡查,带好相关巡查条例、表格。

3、根据《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及《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日常督导检查评分标准》,检查教学中存在的各种教学事故,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学日常督导评分表》并及时上报教学科。

4、参与学校的教学会议,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研究,为决策层提出适合学校发展的改进措施。

5、督导组年终对督导工作做出书面总结,提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四条  考试督查

(一)督查任务

期中、期末考试期间,督导员进考场巡视,检查考场秩序、监考老师的监考状况、学生有无作弊。

(二)督查内容

1、监考教师是否按时进入考场。

2、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分发试卷。

3、监考教师是否严格维持考场秩序。

4、监考教师是否站姿监考。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有无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6、监考教师是否填写监考情况登记表要准确、清楚。

7、学生有无作弊行为。

8、考场秩序是否良好。

(三)督查形式

进入考场巡视,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考试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学科。

1、巡视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由教学科和教学督导员一起组成考试巡视组。

2、巡视员职责

巡视员具有监督、检查试卷印刷保密情况,考试考场情况,现场处理违纪情况,对学校考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责。

3、工作要求

考试前5分钟,督导人员进入考场,开始督查工作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日常巡查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上交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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