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早、晚点名制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竞技体校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使其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制定早、晚点名制度如下:
一、时间:早点名:每周一至周五早7:00
晚点名:每周一至周日晚9:30
二、地点:宿舍楼前广场
三、检查办法:
(一)晚点名
1、每日晚9:00值班教师查房检查宿舍卫生及安全隐患,9:30保安负责播放音乐提醒下楼集合。
2、召集人:值班教师在宿舍楼下广场召集学生集合,按专项队各自站队。
3、考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早、晚点名职责,严格按照学生工作科提供的学生名单以队为单位进行逐一点名,不得未经点名随意解散队伍。
(二)早点名
1、周一至周五6:50保安负责播放音乐以提醒学生起床
2、召集人:值班教师在宿舍楼下广场召集学生集合,按专项队各自站队,队形同每周一升旗仪式。
3、考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早、晚点名职责,严格按照学生工作科提供的学生名单以队为单位进行逐一点名,不得未经点名随意解散队伍。
四、管理办法
1、早、晚点名不得无故缺勤,应按规定时间集合;
2、每周汇总早、晚点名出勤情况,如有缺勤,由教练签字确认;
3、对病、事假无假条的学生按缺勤处理,请病、事假的学生以训练科提供的请假条为准。
4、对多次通报批评仍不出勤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五、违纪与措施
1、学生工作科每周告知教练员上周各队早、晚点名情况,由教练签字确认。
2、每两周张贴两周无故缺勤早晚点名名单,通报批评。
3、每个月累计三次无故缺勤早晚点名者取消评优资格。
4、每个月累计五次无故缺勤早晚点名者给予警告处分。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科负责解释。